鄢陵县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主持公开听证 让公平正义可见可感
“不起诉,不是对不法行为的让步,更不是对违法犯罪的纵容。希望你们从中吸取教训,今后多学法,成为一个尊法、守法、用法的人。”7月4日,鄢陵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亚峰对被不起诉人进行法治教育。
为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当日,鄢陵县人民检察院对拟作相对不起诉的7起轻微刑事案件集中召开公开听证会。此次听证会由郭亚峰主持,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值班律师、公安民警、社区干部参加。
检察听证是检察机关坚持走群众路线,听民意、解民忧,充分保障人民群众权益,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项重要举措。检察长带头主持听证,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具体行动。
近年来,鄢陵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把检察听证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基层社会治理、落实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把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检察听证作为司法办案的重要工作内容,不断提高检察听证工作质效,努力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
听证会上,郭亚峰介绍了召开听证会的目的、意义及听证事项,宣读了听证纪律。案件承办检察官逐案介绍了案件的基本事实,并通过多媒体示证,阐述了拟不起诉理由和法律依据。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后,向当事人发问并逐一发表意见。经过充分讨论、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听证会现场,被不起诉人也对自身行为进行了深刻检讨,纷纷表示感谢检察机关给自己悔过自新的机会,将以此为戒,不再触犯法律底线。
“鄢陵县人民检察院组织的这次集中公开听证,程序规范,把办案过程‘晒出来’,把案件处理依据‘亮出来’,使各方意见得到平等、充分表达,不仅提高了司法公信力,而且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参加听证会后,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对鄢陵县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积极探索集中听证模式的做法予以了充分肯定。他们认为,该检察院对轻微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郭亚峰表示,鄢陵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应听尽听”“能听尽听”,积极探索集中听证、类案听证等听证新形式,主动接受社会各方监督,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让公平正义可见可感。